各有关单位及专家:
根据《佛山市高新技术应用研究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佛高新会[2021]第1号)的相关规定,经研究会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审议通过,由多家单位共同起草的《锂电池回收碳足迹核算 综合权益法(ICM)》等2项团体标准,现已进入征求意见环节。
为保证团体标准的科学性、严谨性和适用性,现广泛征求各有关单位及专家的意见。具体修改意见及建议请于2024年5月19日前,以邮件的形式反馈至联系人,逾期未回复意见的将按无异议处理。
联系人:刘志鹏、常萌蕾
电 话:0757-85632160
附件1:佛山市高新技术应用研究会关于《锂电池回收碳足迹核算 综合权益法(ICM)》等2项团体标准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附件2: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
附件1:佛山市高新技术应用研究会关于《锂电池回收碳足迹核算 综合权益法(ICM)》等2项团体标准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pdf
附件2:团体标准征求意见表.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