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佛山市高新技术应用研究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佛高新会[2021]第1号)的相关规定,经研究会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对《产品碳足迹核算与报告要求 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前驱体》等12项团体标准进行立项审查,所申报的团体标准符合立项条件,现予批准立项。
请相关单位严格按照研究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规定的工作程序,加强组织领导,抓紧落实并组织实施。在标准起草过程中要注重与有关方面的协调,广泛听取意见,保证标准的质量和水平,确保按时完成标准制定任务。
联系人:张学梅、常萌蕾
电 话:0757-85632160
邮 箱:2933649674@qq.com
附件:佛山市高新技术应用研究会关于下达2021年第三批团体标准立项的通知
佛山市高新技术应用研究会
2021年9月27日
佛山市高新技术应用研究会关于下达2021年第三批团体标准立项的通知.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