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民政部制定的《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标委联[2019]1号)的具体要求,据《中关村创业生态发展促进会团标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中关村创业生态发展促进会通过了《生物医药企业孵化器服务规范》、《面向创新创业企业的孵化培训服务标准》两项团体标准的项目立项计划。
为使标准制定工作质量更加科学、权威、严谨,具有广泛的适用性和代表性。根据协会团体标准的编制立项工作计划,为保证标准的按时完成,由协会秘书处负责组织成立“标准工作组”,现向全行业征集参编单位。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制标时间
2023年9月8日(立项通过时间)起
至2023年12月15日(计划完成时间)。
二、参编要求
1、法设立、依法纳税的法人单位或个人,有参与标准制定的意向;
2、与该标准项目内容相关,或在该标准项目中具有代表性;
3、企业或个人在行业中具有一定的知名度,产品或服务有良好的市场口碑。
三、标准项目名称(暂定)
1、《生物医药企业孵化器服务规范》,标准归口:中关村创业生态发展促进会;
2、《面向创新创业企业的孵化培训服务标准》,标准归口:中关村创业生态发展促进会。
四、如有意向参与上述标准项目研制的,请与协会秘书处联系。欢迎各相关单位或个人积极参与!
请意向参与制标的企业或个人收到此通知后,于2023年10月20日前将参编单位申报表(详见附件)返回协会秘书处。
联系人:董鹏飞(dongpengfei@zgccch.com)。
特此通知。
附件:团体标准参编单位申报表
中关村创业生态发展促进会
2023年10月11日
中关村创业生态发展促进会关于《生物医药企业孵化器服务规范》与《面向创新创业企业的孵化培训服务标准》两项团体标准征集参编单位的通知.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