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智能交通行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会于2021年6月3日组织专家对《低速无人车城市商业运营安全管理规范》团体标准的制定工作进行立项评审,经审核通过,现批准立项。
请标准起草相关单位严格按照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规定的工作程序,抓紧落实并组织实施计划。在标准起草过程中要注重与有关方面的协调,广泛听取意见,保证标准的质量和水平,确保按时完成标准制定任务。
特此通知!
联系人:赵忠厚
联系电话:0755-88309177
深圳市智能交通行业协会
深圳市智能交通行业协会专家委员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