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下午,《智能交通升降桩(柱)技术规范》团体标准专家评审会于深航酒店召开。

▲《智能交通升降桩(柱)技术规范》团体标准专家评审会
深圳市智能交通行业协会名誉会长杨金才、深圳市天地智能交通研究院院长邓文杰、深圳市智能交通行业协会标委会主任王达出席会议,来自公安部一所检测中心、武汉市和深圳市安防协会、深圳市城市公共安全技术研究院、深圳市都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深圳市南山区政数局信息中心、中山市公安局、深圳市龙华公安分局等单位的十多位领导和专家,以及深圳市开而美科技有限公司等十多家相关起草、参编单位的代表人员参加会议。
为了给企业提供一个制订标准的平台,深圳市智能交通行业协会根据《深圳市智能交通行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于2021年1月20日组织专家对《智能交通升降桩(柱)技术规范》团体标准的制订工作进行立项评审。
为高质量完成该团体标准编制工作,确保标准科学合理,贴近市场需求,解决社会痛点问题,协会邀请与本标准有关的企事业单位参与标准的编写,共同完成标准的制订工作。
本标准由深圳市智能交通行业协会和深圳市开而美科技有限公司主要起草;广东佳豪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广州市科灵电子工程有限公司、深圳鼎立寰球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思科瑞信息系统技术有限公司等4家单位参与编写;参编单位还有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深圳公安局治安巡警支队、深圳市安全防范行业协会、深圳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武汉市安全防范行业协会、深圳市天地智能交通研究院、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业务中心、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红门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百瑞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等11家单位。
经过四个月的认真探讨和编写,并从社会各界中广泛征集专业意见,结合行业的实际情况,本标准现已编写完成,形成送审稿。在会上到会专家积极建言献策,围绕着标准草稿文件内容进行逐条研讨、修改、完善,针对升降柱技术的专业性、技术性、合理性、代表性,进行多角度、多纬度的交流和商讨,与会专家讨论形成意见如下:
一、本标准参照GA/T1343-2016《防爆升降式阻车路障》等要求进行编写,内容符合GB/T1.1-2020的规范编写要求,结合行业实际需求而制定,具有一定的先进性、创新性,在本行业有一定的引领作用,评审专家一致同意通过该标准。
二、为了让本标准具有更广泛的行业适用性,对标准相关要求及规范性进行进一步修订。
最后,与会专家对该标准一致同意并通过评审。为了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团标工作,深圳智能交通行业协会执行会长樊超、武汉市安全防范行业协会秘书长陈虎分别为开而美、科灵、佳豪、红门等4家主要参编单位颁发证书牌匾。

▲樊超会长、武汉市安全防范行业协会秘书长陈虎分别为企业颁发证书牌匾

▲与会专家合影留念
团体标准是我国标准化改革创新的重要发展阶段。我国标准化改革的目标是把政府供给为主的标准体系,转变为由政府主导制定的标准和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共同构成的新型标准体系,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就是团体标准。从2015年国务院首次提出团体标准至今,团体标准呈现迅猛的发展态势,也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在团体标准发展日益规范和趋向成熟的今天,企业参与团体标准也有着更加积极的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