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食品工业协会(食品办)、协会会员,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食品工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豫食协〔2021〕1号)规定,协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对《酸辣粉产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团体标准进行了立项审查,符合立项条件,现准予立项。
请各有关主要起草单位严格按照制订团体标准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组织开展该项团体标准的制订工作,严把标准制订质量关,增强标准的科学性、适用性和先进性,按时完成各项标准的制订工作。
豫食协〔2024〕14号关于酸辣粉产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团体标准立项的通知.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