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于2021年8月20日通过,自2021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成为保护个人信息权益、规范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促进个人信息合理利用的专门性法律。为更好推动个人信息处理依法合规开展,在国家有关部门指导下,中国科学技术法学会于2021年4月28日公开发布团体标准《个人信息处理法律合规性评估指引》(T/CLAST 001-2021),自2021年6月6日正式施行以来,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有关规定,中国科学技术法学会大数据治理专业委员会组织有关人员对《个人信息处理法律合规性评估指引》进行修订,并于2021年11月1日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自征求意见公告发布以来,收到多家单位的修改建议,中国科学技术法学会大数据治理专业委员会组织有关人员对标《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有关规定,对收到的修改意见进行认真审阅。
经讨论修改后,最终形成《个人信息处理法律合规性评估指引》(T/CLAST 001-2021)第一次修订版文本,特此公告,第一次修订版将于2022年1月1日正式施行。
联系邮箱:CLAST_TBGL@163.com
中国科学技术法学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