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的适应社会团体的发展及团体标准化工作需求,内蒙古质量与品牌促进会会长办公会经研究讨论,对2024年发布的《内蒙古质量与品牌促进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重新进行了修订完善,并通过了《内蒙古质量与品牌促进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修订版),已于2024年10月18日颁布实施,现予以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重新公示,公示时间为30日。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18日-2024年11月18日
联系邮箱:407178550@qq.com
附件:
内蒙古质量与品牌促进会团体标准管理制度(修订版).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