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和《北京照明电器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规定,结合行业发展需要,经专家技术工作委员会审议《节律照明灯性能要求》团体标准符合立项条件,批准立项。由协会组织相关单位进行标准编写,确保按期完成标准编制任务。
特此公告
联系人:胡秀英
电话:13552239572
北京照明电器协会
2023年4月24日
北京照明电器协会团体标准立项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