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专家:
由福建省酒业协会团体标准委员会提出并制定起草的福建大曲酱香型团体标准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的编制。依据《福建省酒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为保证标准的科学性、严谨性和适用性,现就《福建大曲酱香型白酒》和《福建大曲酱香型白酒生产技术规范》团体标准广泛征求专家意见。本公告公示期为30日。请各有关单位及专家审阅标准全文并提出宝贵建议,于截止日前以邮件的形式将《福建省酒业协会团体标准征求意见表》反馈至联系人。如认为标准涉及专利,请将相关专利连同支持性文件一并附上。逾期未反馈意见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郑强
地 址: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金榕 5 2 号福建日报报业集团印务中心1号综合楼 3 层。
联系方式:0591-87517699/13960782567。
邮 箱:lardstone@163.com
福建省酒业协会
2022年4月25日
附件:
1.
福建省酒业协会团体标准征求意见表.doc
2.
福建大曲酱香型白酒生产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pdf
3.
福建大曲酱香酒(征求意见稿).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