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民政部《团体标准管理规定》文件精神,推动我县农产品流通行业新型标准体系的构建和完善,优化农产品标准化体系结构,现依据《长泰县农产品流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泰农协〔2021〕1号)要求,结合长泰县农产品流通行业发展实际需求,公开征集2021年度团体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团体标准立项申请的原则:
1. 立足农产品行业发展需求,着眼提升标准化服务水平,促进行业规范发展;
2. 适应市场和创新需要,聚焦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和新模式,促进创新技术产业化、市场化;
3. 避免同已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交叉、重复或矛盾。
二、团体标准立项申请的范围:
原则上应是有关农产品领域的产品标准和方法标准。
三、征集要求:
(一)提出立项申请的单位应熟悉国内外相关领域研究现状和标准建设情况,认真进行研究论证,确保申报的标准具有可行性、操作性。
(二)申报单位应为项目提供必要的组织、人力和经费等保障,确保项目能顺利进行。
(三)标准立项通知下达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变更标准名称、起草单位和进度安排等。因客观情况变化确需变更的,需向我协会提交书面申请,批准同意后再行调整。
三、申报流程:
1、填写申报内容
申报单位应进行充分的前期研究并如实填写《长泰县农产品流通协会团体标准立项申请书》(见附件1)。
2、提交申报材料
(一)纸质版立项申请书原件一式两份;
(二)纸质版标准草案一份;
(三)所获专利的相关证明及专利持有人授权文件复印件一份;
(四)其他应提供材料的复印件一份。
同时将以上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txncpltxh@163.com。
四、申报时间:全年征集
联系人:杨志军
电话:13605075956
附件:《长泰县农产品流通协会团体标准立项申请书》
长泰县农产品流通协会
2021年1月20日
立项申请书.doc
泰农协﹝2021﹞2号征集团体标准通知.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