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
根据《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和《浙江省汽车行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由我会归口管理、浙江省经济信息中心(浙江省价格研究所)牵头,浙江吉利远程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为主起草的《电动汽车碳足迹评价规范》团体标准已完成征求意见稿(见附件1、2),为保证团体标准的科学性、实用性及可操作性,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
请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认真审阅标准文本,对标准征求意见稿进行审查、把关,并将团体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见附件3)于2023年4月22日前以邮件的形式反馈至起草组。
联系人:邬梦晓俊 电话:13065592821
电子邮箱:498049440@qq.com
浙江省汽车行业协会
2023年3月22日
浙汽协﹝2023﹞04号《电动汽车碳足迹评价规范》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的通知.pdf
附件1:《电动汽车碳足迹评价规范》编制说明(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2:《电动汽车碳足迹评价规范》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3:团体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