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由青岛市人工智能产业协会提出的《人工智能领域科技成果评价规范》《智慧城市 数字孪生平台技术要求》《智慧工业园区建设要求》《人形机器人评估规范》已研制完成,批准为本协会团体标准。
特此公告。
发布团体标准《人工智能领域科技成果评价规范》公告.pdf
发布团体标准《智慧工业园区建设要求》公告.pdf
发布团体标准《智慧城市 数字孪生平台技术要求》公告.pdf
发布团体标准《人形机器人评估规范》公告.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