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电子学会团体标准制(修)定工作程序》的有关规定,我会对《电子元件与电子材料制造技能人才培养》团体标准进行立项评审,经研究并征询有关单位意见,所申报的团体标准符合立项条件,现批准立项。
请起草单位按照团体标准管理相关规定,严格把控标准质量关,增强相关标准的适用性和有效性,按期完成标准编制相关工作。
联系人:戴凯琳,020-87293673
广东省电子学会
2024年8月29日
附件:
关于《电子元件与电子材料制造技能人才培养》团体标准的立项公告.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