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及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标准委、民政部《团体标准管理规定(试行)》及《南京市停车服务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要求,经协会秘书处及标准委员会讨论决定,由南京静态交通产业技术研究院、东南大学联合申报的《智能停车系统技术标准》团体标准符合立项条件,现批准立项。
请标准参编单位和个人严格按照协会标准制定工作要求,严把质量关,加强组织协调,增强本标准的适用性与有效性,确保标准高质量,按期完成标准编制工作。
南京市停车服务业协会
2021年4月15日
南京市停车服务业协会关于批准《智能停车系统技术标准》团体标准立项的公告.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