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根据《团体标准管理规定》《中山市信息产业协会团体标准制定工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中山市信息产业协会对《智慧城市综合管理系统技术要求》团体标准进行立项审查。经研究,该团体标准符合立项条件,有利于推动智慧城市产业的标准化和规范化,现批准立项。
请编制单位严格按照本协会团体标准工作管理办法与要求,认真组织实施,严把标准质量关,增强标准的适用性,按时完成标准制定任务。
中山市信息产业协会
2023年9月19日
关于批准中山市信息产业协会《智慧城市综合管理系统技术要求》团体标准立项的公告.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