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和《四川省机械工业联合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决定将《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用全兼容动力电池》等2项标准确定为四川省机械工业联合会团体标准(详见附件),现予以发布。
特此通告。
附件:《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用全兼容动力电池》等2项团体标准目录及标准文本
四川省机械工业联合
2024年10月21日
附件:
《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用全兼容动力电池》等2项团体标准目录.doc
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用全兼容动力电池.pdf
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用全兼容动力电池换电柜.pdf
关于发布《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用全兼容动力电池》等2项团体标准的通告.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