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民政部关于印发<团体标准管理规定>的通知》(国标委联[2019]1号)和《四川省机械工业联合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用全兼容动力电池换电柜》等2项团体标准(见附件)进行拟立项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3月14日至2024年3月24日。
如对该标准项目存在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将意见反馈至四川省机械工业联合会(联系邮箱:634493880@qq.com),逾期未反馈按无意见处理。
衷心感谢您对本社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附件:四川省机械工业联合会团体标准拟立项汇总表
四川省机械工业联合会
2024年3月14日
四川省机械工业联合会团体标准拟立项汇总表.docx
四川省机械工业联合会关于对《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用全兼容动力电池换电柜》等2项团体标准拟立项的通知.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