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和《湖北省毒理学会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试行)》的有关规定,我会组织专家对《兽用化学药品的代谢产物安全性评价指导原则》、《兽药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指导原则》、《兽用抗菌药残留的微生物学安全性评价指导原则》等3项团体标准进行了立项评审。经审查,该项团体标准符合立项条件,现予以立项。
请标准编写单位抓紧组织实施,把好标准质量关,切实提高标准编制的质量和水平,增强标准的适用性和有效性。
特此公告。
附件:《湖北省毒理学会团体标准立项目录》
湖北省毒理学会
2022年9月17日
20220915 关于《兽用化学药品的代谢产物安全性评价指导原则》等三项团体标准立项公告.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