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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毒理学会团体标准立项公示

发布时间:2022-08-15
发表人:
湖北省毒理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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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毒理学会团体标准工作委员会根据《湖北省毒理学会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试行)》对《兽用化学药品的代谢产物安全性评价指导原则》、《兽药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指导原则》、《兽用抗菌药残留的微生物学安全性评价指导原则》等3项团体标准项目进行了立项审查工作。

经公开征集、自愿申报、专家审查等程序,《兽用化学药品的代谢产物安全性评价指导原则》、《兽药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指导原则》、《兽用抗菌药残留的微生物学安全性评价指导原则》等3项团体标准基本符合立项条件,现将立项项目名称、主要起草单位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5日。在公示期内,对公示项目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将意见反馈至湖北省毒理学会团体标准工作委员会秘书处。提出单位或个人需签署真实姓名、所在单位、联系方式和依据。凡匿名提议、超出期限提议的不予受理。

联 系 人:杨文祥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高新大道666号D1

邮    编:430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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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ywx_21@qq.com@qq.com

 


附件:

湖北省毒理学会团体标准立项公示表


序号

申报项目

制定或修订

主要起草单位

1

兽用化学药品的代谢产物安全性评价指导原则

制定

华中农业大学国家兽药残留基准实验室;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用毒理湖北省重点实验室);湖北省兽药监察所(湖北省畜禽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2

兽药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指导原则

制定

华中农业大学国家兽药残留基准实验室;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用毒理湖北省重点实验室);湖北省兽药监察所(湖北省畜禽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3

兽用抗菌药残留的微生物学安全性评价指导原则

制定

华中农业大学国家兽药残留基准实验室;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用毒理湖北省重点实验室);湖北省兽药监察所(湖北省畜禽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湖北省毒理学会

2022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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