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和《上海市生物信息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上海市遗传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要求,经上海市生物信息学会和上海市遗传学会组织专家立项审查并公示,《人类基因数据安全风险评估指南》等4项团体标准符合立项条件,现批准立项。
请各起草单位和起草组成员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标准编写,加强组织协调,严把标准质量关,切实提高标准编制的质量和水平,确保按期完成标准编制的相关工作。
附件:团体标准计划项目清单
序号 | 团体标准名称 | 第一起草单位 | 计划编号 |
1 | 人类基因数据安全风险评估指南 | 上海国际人类表型组研究院 | 2022SSBI004/2022SHSYCXH009 |
2 | 高通量脑影像数据共享规范 | 复旦大学 | 2022SSBI005/2022SHSYCXH010 |
3 | 脑科学通用数据集 | 复旦大学 | 2022SSBI006/2022SHSYCXH011 |
4 | 川崎病数据集 | 上海市儿童医院 | 2022SSBI007/2022SHSYCXH012 |
上海市生物信息学会
上海市遗传学会
2022年12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