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遗传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上海市遗传学会与上海市生物信息学会共同组织制定团体标准,经两个学会联合组织立项审查,现将拟立项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10天。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拟立项项目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向我会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核查证实。拟立项项目为上海国际人类表型组研究院申报的《人类基因数据安全风险评估指南》、复旦大学申报的《高通量脑影像数据共享规范》、《脑科学通用数据集》,上海市儿童医院申报的《川崎病数据集》。
联 系 人:郭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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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遗传学会
2022年12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