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华儿童文化艺术促进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促进会组织专家对我会 2023年第一批团体标准进行立项评审, 所申报的团体标准符合立项条件,现批准立项,详细清单见附件。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抓紧组织实施,严把标准质量关,切实提高标准制订的质量和水平,增强相关标准的适用性和有效性。如有单位或个人对该标准项目存在异议,请在公告之日起 10 日内将意见以书面形式反馈至中华儿童文化艺术促进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未在公示期内提出意见视为无异议。
同时,为使立项团体标准的制定更加科学合理,欢迎有关单位或个人加入团体标准的制定工作,有意者请联系:
联系人:郑 媛
电话:18611543938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中街 58 号美惠大厦 B 座 602 室
中华儿童文化艺术促进会
2023年2月10日
立项通知10.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