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社会心理工作联合会团体标准制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北京市社会心理工作联合会对《社会心理指导师能力要求》《社会心理指导师培训规范》《社会心理服务清单规范》等3项团体标准进行了立项评审,该三项团体标准符合立项条件,现批准立项。
请标准起草单位,加强组织协调,切实提高标准编制的质量和水平,增强标准的适用性和有效性,并按时完成团体标准制修订任务。
联系人:赵海鑫
电话:18601905260
电子邮箱:bfspw2020@139.com
北京市社会心理工作联合会
2022年4月25日
北京市社会心理工作联合会关于下达《社会心理指导师》等三项团体标准立项的公告.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