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标委联〔2019〕1号)有关要求,由广州市数字金融协会归口管理,广州仲裁委员会提出和起草的《数字化金融产品互联网仲裁电子数据要素规范》团体标准经评审符合立项条件,现批准立项。
请标准起草单位严格按照要求抓紧组织相关编制工作,严把标准质量关,切实提高标准编制的质量和水平,增强标准的适用性和有效性。
(联系人:子衿,联系电话:18899752370,电子邮箱:gzdfa2020@163.com)
广州市数字金融协会
2023年7月21日
关于《数字化金融产品互联网仲裁电子数据要素规范》团体标准立项的通知.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