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直属部门、综委会、会员单位及各农业经营主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民政部关于印发<团体标准管理规定>的通知》(国标委联[2019]1号)文件精神,按照《河南省家庭农场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规定,协会组织专家对《河南省家庭农场行业各级家庭农场评定标准》、《河南省家庭农场行业职业培训标准》团体标准进行了立项论证,同意立项。起草单位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抓紧组织实施,严把质量关,确保标准的适应性和有效性,按计划完成标准编制工作。
联 系 人:张深圳
联系方式:13015505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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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家庭农场协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五日
河南省家庭农场协会关于 2021年团体标准立项的有关通知.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