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和《随州市质量协会团体标准制修订程序》等文件要求,由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湖北应急产业技术研究院、随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国家专用汽车车载装置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湖北)、随州市标准与信息化所、湖北江南专用特种汽车有限公司、湖北宏宇专用汽车有限公司等单位牵头申报的《应急指挥车》《排水抢险车》等两项团体标准,经我会评审,符合立项条件,现予批准立项。
请起草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和《随州市质量协会团体标准制修订程序》等文件要求,严格把控标准质量关,切实提高标准制订的质量和水平,增加标准的实用性和实效性,按期完成标准编制的相关工作。
特此通知。
随州市质量协会
2023年12月18日
应急团体标准立项文件.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