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及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劳动学会团体标准管理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经专家审核,现对《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书记员岗位规范》团体标准立项,项目计划编号为T/CALS001—2021,特此公告。
请标准起草单位严格把控标准质量关,广泛听取意见,增加标准的适用性和实效性,按期完成该项标准编写的相关工作。
为使该立项标准的制订更加科学合理,欢迎与立项标准有关的科研、使用、管理单位或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该项标准的编制工作。
如有单位或者个人对该标准项目存在异议,请在公告之日起10日内反馈意见。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西街17号
联系人:吕润泽 010-64941002(传真)或13810505168
Email :cals@126.com
关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书记员岗位规范立项的通知.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