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团体标准管理规定》《汕尾市质量技术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团体标准《珠宝首饰 标识》和《珠宝首饰 玛瑙加工工艺规范》已按规定程序审批通过,现予以发布。该团体标准自2023年9月30日起实施。
标准实施后,各有关单位可自愿采用。标准文本可通过以下联系方式获得:
联系人: 叶剑飞
联系电话:13380855833
电子邮箱:122134212@qq.com
汕尾市质量技术协会
2023年9月20日
可塘珠宝两团标发布公告.pdf
珠宝首饰 标识(发布稿).pdf
珠宝首饰 玛瑙加工工艺规范(发布稿).pdf
团体标准玛瑙审定意见.pdf
标识现场评审专家意见.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