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关于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团体标准管理规定》以及《四川省电力企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要求,四川省电力企业协会于2024年5月31日组织专家对“光伏电站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规范”等三项团体标准进行了立项评审(见附件1)。经专家审查和论证,认为三个团体标准符合立项条件,准予立项,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如有任何建议和要求,请与四川省电力企业协会秘书处联系。欢迎有关单位和个人参与团体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61.关于四川省电力企业协会2024 年第一批团体标准立项的公告.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