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及相关企业:
依据《深圳市绿色产业促进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水蓄冷工程设计规范》团体标准已履行全部制订程序,经我会组织专家审定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25年01月06日起实施。
深圳市绿色产业促进会
2025年01月02日
深圳市绿色产业促进会关于发布《水蓄冷工程设计规范》团体标准的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