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专家:
《住房租赁基本术语》团体标准已完成征求意见稿,为保证团体标准的科学性、实用性及可操作性,现公开征求意见。
请各有关单位及专家认真审阅标准文本,对标准的征求意见稿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并将意见反馈表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前反馈至秘书处,邮箱:1716190661@qq.com。
附件:
1. 《住房租赁基本术语》(征求意见稿)
2. 意见反馈表
广东省公寓管理协会
2022 年 3 月 23 日
1住房租赁基本术语.pdf
附件:意见反馈表.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