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相关企业:
根据《上海市防雷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规定,《防雷智能在线监测系统》团体标准已通过立项论证,同意立项。
请有关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上海市防雷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尽快组织起草并完成标准的制定工作。
特此通知。
上海市防雷协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