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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自行车电动车协会关于《电动自行车通信协议》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3-25
发表人:
江苏省自行车电动车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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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和专家:

根据无锡市《关于加强电动车综合治理的工作意见》(锡政办发[2022]30),确定电动车电气系统“通信协议互认”技术要求将纳入社会综合治理范畴,并指定由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指导,江苏省自行车电动车协会牵头,联合主要生产厂家、认证机构、质检部门、科研院所等单位加快制修订《电动自行车通信协议团体标准》。江苏省自行车电动车协会组织国家轻型电动车及电池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雅迪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历经四个月联合起草的《电动自行车通信协议》团体标准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现根据《江苏省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要求,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和建议。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对标准内容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并于2022年4月25日前将《团体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附件3)通过邮件反馈至我会专家小组处。逾期未回复将按无异议处理,感谢您的支持!

专家小组电话:0510-85051427   

联系人:宋金芸  13013601526

邮  箱:jba@jbccn.net

地  址:江苏省自行车电动车协会(无锡市清扬路七号联通大厦11楼)



附件:

1.《电动自行车通信协议》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

2.《电动自行车通信协议》团体标准编制说明

3. 团体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


江苏省自行车电动车协会

2022年3月25日




附件1:《电动自行车通信协议》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2:《电动自行车通信协议》团体标准编制说明.pdf

附件3:团体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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