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药理学会于2024年对“群体药动学药效学分析标准操作规范”(以下简称“标准”)团体标准立项,由定量药理学专业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目前中国药理学会定量药理学学专业委员会已完成“标准”起草工作。为保证“标准”的科学性、民主性,现将《群体药动学药效学分析标准操作规范(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请于2025年2月21日17时前参照“复函模板”将修改意见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中国药理学会办公室。
联系人:李书泉 穆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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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附件1 《群体药动学药效学分析标准操作规范(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2 《群体药动学药效学分析标准操作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附件3:《群体药动学药效学分析标准操作规范(征求意见稿)》意见复函模板.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