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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企业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促进会关于征集2024年团体标准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16
发表人:
福建省企业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促进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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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标准化战略的意见》(闽政〔2022〕33号)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七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促进团体标准规范优质发展的意见》等文件要求,进一步推进福建省企业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促进会团体标准建设工作,加快推动企业数字化转型,更好地发挥团体标准对行业的引领和支撑作用,推进我省新型工业化道路探索实践和“千员万企”数字化专项行动各项重点任务落实,结合工信部印发的《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指南》和福建省工信厅印发的《关于推进工业数字化转型的九条措施》,经协会研究决定,现开展2024年团体标准立项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与要求

(一)立足数字化转型发展需求,团体标准制定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得与国家有关政策相抵触。

(二)以围绕行业发展迫切需要反映数字化转型创新,适应市场需求,体现行业自律,坚持高质量发展理念等标准制定。

(三)标准选题应与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福建省地方标准无交叉、无重复,技术要求不得低于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福建省地方标准的相关技术要求。

(四)申请单位应具备与团体标准相关的工作基础,有配套的技术设备和人员条件。标准要有广泛代表性,鼓励相关单位联合提出申请,鼓励吸纳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检测及认证机构、政府部门等相关方代表参与,充分反映各方的共同需求。

(五)主编单位和编制组主要负责人已落实,具备一定标准化知识,熟悉标准制定修订要求,并能对标准项目进度、质量负责。

(六)申报单位对标准制定的目的意义、必要性和可行性、适用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国内外情况等进行必要的前期研究,鼓励相关单位联合提出立项申请。

(七)标准编制经费由提出立项申请单位负责筹措,参与单位共同承担,有关单位和个人可提供支持。

二、征集范围

申报项目应在技术、管理、应用、服务、产品等方面具备广泛的市场需求,鼓励针对新产品、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的标准制定,具有可行性,有助于提高产业竞争力,填补现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地方标准空白,吸纳科技创新成果,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满足市场对标准的需求。

三、申报程序

(一)申请单位填写《福建省企业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促进会数字化转型团体标准立项申请书》(见附件),将电子版word格式文档发送至协会邮箱,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寄送至协会。若已有标准草案及其相关论证材料请一并报送。

(二)协会根据申报情况,适时组织专家进行立项评审。经审查批准立项的团体标准项目将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和协会官方网站发布。

(三)团体标准立项后,同时下发立项通知并公示。申请单位按《福建省企业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促进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开展团体标准编制相关工作。

四、申报时间

2024年10月31日前。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魏诗佳,17805983209

邮箱:FCIII@shinelaw.cn


附件:福建省企业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促进会数字化转型团体标准立项申请书

福建省企业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促进会数字化转型团体标准立项申请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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