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大数据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规定及协会标准化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对山东省大数据协会主持起草的《网络安全专业人员要求和评价规范》《数据管理专业人员要求和评价规范》团体标准予以立项。
如有单位或个人对该标准项目存在异议,请在公告之日起15日内将意见反馈至山东省大数据协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邮箱。
联 系 人:简老师
联系方式:0531-68650101 18953113346
邮 箱:sddsjxh@163.com
山东省大数据协会
2025年3月5日
山东省大数据协会关于《网络安全专业人员要求和评价规范》《数据管理专业人员要求和评价规范》团体标准立项的通知.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