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民政部关于印发《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标委联[2019]1号)和《象州县电子商务协会团体标准制定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象州县电子商务协会组织专家对所申报的《象州优质米追溯信息要求》、《象州优质米流通规范》、《古琶茶加工良好规范》和《象州沙糖桔流通规范》4项团体标准进行立项论证,符合立项条件,批准立项,特此公告。
请参与起草单位与个人严格按照象州县电子商务协会团体标准工作要求,尽快组织相关单位进行标准的编写,同时强化编制过程中的质量管理,增强本标准适用性、有效性和创新性,确保按期完成标准编制工作。
联系人:孟家国
电话:15676583496
地址:象州县建新路万象商贸城2楼
象州县电子商务协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