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满足行业发展需要,推动技术进步、管理创新,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民政部印发的《团体标准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印发的《交通运输标准化管理办法》及《中国道路运输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中国道路运输协会对《城市公共汽电车车辆数据采集总线通信协议规范》和《在用营运电动车辆安全运行监测指标》团体标准进行了立项评审及公示,所申报的团体标准符合立项条件,现批准立项,并下达2023年度第一批中国道路运输协会团体标准制定计划(见附件)。
请起草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开展团体标准制定工作,严把标准质量关,增强标准的适用性和有效性,按时完成标准编制工作。
联系人:孙瑾,韩芳;联系电话:010-58731827;邮箱:tb@crta.org.cn
中国道路运输协会
2023年3月31日
附件
2023年度第一批中国道路运输协会团体标准制定计划
计划编号 | 项目名称 | 制修订 | 项目 周期(月) | 起草单位 |
CRTAS-2022-01 | 城市公共汽电车车辆数据采集总线通信协议规范: 第1部分 总则 第2部分 纯电动车辆 第3部分 油电混合动力车辆 第4部分 气电混合动力车辆 第5部分 燃料电池车辆 第6部分 燃油车辆 第7部分 液化天然气车辆 | 制定 | 12 | 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华录智达科技有限公司、重庆市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公交集团、银川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等。 |
CRTAS-2022-02 | 在用营运电动车辆安全运行监测指标 | 制定 | 12 | 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所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