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及《广东省物联网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协会团体标准委员会对中天(清远)科技有限公司提出的《智慧交通非现场执法技术规范:石英晶体传感器动态称重系统》、《智慧交通非现场执法技术规范 :高速动态称重系统》、《智慧交通非现场执法技术规范 :治超数据管理平台》团体标准进行立项论证,符合立项要求,一致同意予以立项。
请相关单位严格按照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规定,加强组织协调,增强本标准的适用性和有效性,达成行业内最广泛的共识,让标准成为质量的“硬约束”,按期完成标准编制的相关工作。
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