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团体标准管理规定》《浙江省室内环境净化行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浙江省室内环境净化行业协会日前组织专家对《绿色居住建筑室内环境检测与新材料应用技术规范》团体标准进行了立项评审,经专家论证,标准符合立项条件,现予以立项。
请申报单位按照标准工作要求及专家意见,组织相关单位进行标准编写,加强编制过程质量管理,确保按期完成编制任务。同时,欢迎各有关单位积极申报本项标准的起草制订工作。
特此公告。
浙江省室内环境净化行业协会
2023年6月19日
关于《绿色居住建筑室内环境检测与新材料应用技术规范》团标立项的公告.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