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标委联〔2019〕1号)及青岛市大数据发展促进会标准化委员会相关规定,经有关单位申报和标准化委员会研究决定,对《数据可信验证规范》等3项团体标准予以立项,现进行立项公示。
如有异议,请于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盖章书面意见反馈至促进会秘书处,逾期不予受理。同时,欢迎相关高校院所、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及专家积极参与标准制定工作。
附件:团体标准立项清单
青岛市大数据发展促进会
2025年6月3日
附件:
团体标准立项清单
序号 | 标准名称 | 标准类型 |
1 | 数据可信验证规范 | 管理类 |
2 | 数据资源审计规范 | 管理类 |
3 | 数据资产审计规范 | 管理类 |
【数促会文件2025-10】关于《数据可信验证规范》等3项团体标准立项的公示.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