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天津市社会组织联合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津社字〔2020〕01号相关规定,天津市社会组织联合会对《失能老年人家庭照护者培训规范》等3项团体标进行立项评审,此3项标准符合立项有关要求,现予立项,标准制定周期为公告之日起1年。
望各单位严把标准质量关,切实提高标准制定的质量和水平,增强有关标准的适用性和有效性,按期完成标准编制的相关工作。
联系人:夏老师
联系电话:022-85190933-666
邮箱: npo@jr.gov.cn
附件:天津市社会组织联合会2023年第一批团体标准立项名单
天津市社会组织联合会2023年第一批团体标准立项名单
序号 | 标准名称 | 主要起草单位 | 归口单位 | 项目周期(月) |
1 | 《失能老年人家庭照护者培训规范》 | 天津职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天津市社会组织联合会等 | 天津市社会组织联合会 天津环渤海金融业联合会 | 12 |
2 | 《养老服务机构心理照护服务规范》 | 天津职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天津市社会组织联合会等 | 天津市社会组织联合会 天津环渤海金融业联合会 | 12 |
3 | 《会展人力资源服务管理规程》 | 天津市鸿文人才发展有限公司、天津市社会组织联合会等 | 天津市社会组织联合会 天津环渤海金融业联合会 | 12 |
天津市社会组织联合会
2023年3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