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环保装备行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现就浙江蓝景科技有限公司起草的团体标准《船舶水污染物治理智能装备规范》(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限为2022年05月17日2022年06月16日,请于时限内将《团体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反馈至邮箱zhejianghjx@126.com,逾期视为无意见。
附件1:《船舶水污染物治理智能装备规范》(征求意见稿)
附件2:《团体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
浙江省环保装备行业协会
2022年5月17日
团体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docx
船舶水污染物治理智能装备规范--征求意见稿.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