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有关单位
根据《宁波市社会工作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宁波市社会工作协会审查,《涉罪未成年人社会观护服务规范》团体标准符合立项条件,现批准立项,完成期限至2022年11月。
请协会秘书处尽快确定主要起草人员,组成起草工作组进行标准编写,强化编制过程中的质量管理,加强组织协调,确保按期完成标准编制任务。
同时欢迎与本标准有关的社会组织、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等加入本标准的起草制定工作,有意参与标准起草制定工作的请与研究会标准专业委员会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电子邮件:nbswa2017@163.com
电话:87236000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周江岸路1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