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 《宁波市海曙区社会工作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 有关规定,经需求调查和评估论证,《公益创投项目运行规程》团体标准符合立项要求。经宁波市海曙区社会工作协会批准,准予立项,特此公告。
请起草单位尽快协调相关参与单位进行标准的研究编写,按进度高质量完成后续相关工作。
宁波市海曙区社会工作协会
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