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推进《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实施与积极落实文化和旅游部《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和《十四五中医药文化弘扬工程实施方案》等通知要求,根据《中国世界民族文化交流促进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修订版)》相关规定,经审核,由北京中医医院、北京中医药大学、中国中医药出版社有限公司、中国医药教育协会、山东鸣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联合提出的《中小学校园中医药文化建设规范 第1部分:总则》《中小学校园中医药文化建设规范 第2部分:教材与课程设计》《中小学校园中医药文化建设规范 第3部分:师资》《中小学校园中医药文化建设规范 第4部分:设施设备》团体标准项目,符合立项条件,现批准立项,并予以公告。
请各牵头、起草单位按照《中国世界民族文化交流促进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修订版)》等文件有关要求,严格把控标准质量关,确保标准制定的质量和水平,增加标准的适用性和实效性,按期完成标准编制的相关工作。
欢迎与该批团体标准有关的管理、使用、科研、认证等机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参与标准编制工作。如有单位或个人对立项项目存在异议,请自公告之日起7日内将意见反馈至中国世界民族文化交流促进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
中国世界民族文化交流促进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
联系人:周妍玥
电 话:010-57490999 13911365513
邮 箱:cwnc2024@163.com
2024-03-19关于《中小学校园中医药文化建设规范》四项系列标准的立项公告(会字13号).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