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广州市智能网联汽车电子产业发展促进会团体标准制修订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核,《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汽车车载监控设备技术要求与测试方法》团体标准编制项目符合修订条件,现批准修订。
该标准的修订有助于推进智能网联汽车技术领域与公共出行领域监管工作的深度融合,统一监管设备技术标准并整合共享监管数据。请起草单位按照有关要求,严格把控标准质量,切实提高标准制修定的质量和水平,增加标准的适用性和实效性,按期完成标准编制的相关工作。
欢迎与该标准有关的高校、科研机构、相关企业、使用单位等加入团体标准的修订工作。如有意参与团体标准起草工作的请与我会秘书处联系。
联系人:叶丽翔13570250799;王焰烽13580459858
广州市智能网联汽车电子产业发展促进会
2024年10月24日
穗智促〔2024〕40号-关于《智能网联(自动驾驶)汽车车载监控设备技术要求与测试方法》团体标准修订立项的通知.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