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卫生经济学会团体标准试点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我会评审,同意广东药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等2家单位为《精益医疗管理指南》等2个团体标准的第一批试点单位,现予以公布(见下表)。
序号 | 试点单位 | 实施团体标准编号及名称 |
1 | 广东药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 T/GDWJ 026—2024 《精益医疗管理指南》 T/GDWJ 027—2024 《患者满意度管理指南》 |
2 | 暨南大学附属顺德医院 |
希望两家试点单位抓紧开展试点相关工作,推动医院管理和服务水平的提升。我会将适时提供试点辅导服务,并组织开展评估验收工作。
联系人:邵老师,020-83829145。
广东省卫生经济学会
2025年7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