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各分支机构,各单位会员,各相关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团体标准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增加和优化卫生健康领域标准有效供给,助推卫生健康领域技术进步和行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加强卫生健康团体标准体系建设,提高学会服务行业和市场的创新需求,促进团体标准优质发展,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等十七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促进团体标准规范优质发展的意见》,《广东省卫生经济学会章程》,广东省卫生经济学会研究制定了《广东省卫生经济学会推进卫生健康团体标准优质发展五年行动规划》。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关于印发《广东省卫生经济学会推进卫生健康团体标准优质发展五年行动规划》的通知.pdf
